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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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系统申明
1、
任何入库人员的入库申请表必须盖有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和档案所在地主管部门的公章。
2、
所有入库人员均可登陆中国国家人才网进行验证。
3、
任何入库人员不得自行修改证书资料和诚信档案的资料。
4、
任何入库人员不得提交虚假信息、证明,一经查实,本系统将取消该人员在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系统内所有的信息资料,在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库的首页发布公告,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资格证书,一经查出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举报与监督电话:
010-88083535-807
010-88083535-116
7、
办理证书、更换证书、申请建立人才诚信档案和变更诚信档案的电子邮箱:
qgrc8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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